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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汉官职爵制介绍
丞相:辅助皇帝处理一国政事的最高长官,主要职责是总领朝议和百官的奏事,以及选拔任用官吏,秩级号称万石。
御史大夫:丞相的副职,地位仅次于丞相的行政长官,主要职责是掌管文书档案图籍,以及监察百官,检举非法,秩级也号称万石。
廷尉:汉代中央最高司法长官,主要职责是判罪和解释律令,秩级为中二千石。
光禄勋:主要掌管皇宫殿内的安全,并负责侍从警卫。秩级为中二千石。
卫尉:汉代皇宫的警卫长官,主要职责是保卫皇宫外殿,秩级为中二千石。
宗正:掌管皇帝亲属名籍的官吏,秩级为中二千石。
大司农:掌管国家财政经济一切事物的官吏,秩级为中二千石。
少府:掌管皇帝私家财政的官吏,秩级为中二千石。
水衡都尉:汉武帝元鼎二年设置,掌管上林苑内的一切事物,秩级为二千石。
丞相长史:协助丞相管理文书等事物的高级官吏,秩级为千石。
御史中丞:协助御史大夫管理宫殿内兰台图书以及监督百官的高级官吏,秩级为千石。
郡守:汉代一郡的最高军政长官,汉景帝中二年改名太守,秩级二千石,官署称郡府。
郡尉:汉代一郡内协助太守的高级武职官吏,主要掌管郡内的甲卒军事训练、考核以及郡内治安等。汉景帝中二年改名都尉,秩级比二千石。
都尉丞:都尉属下地位最高的官吏,秩级一般为六百石。
县令:汉代一个县的最高行政长官,秩级一般为六百石,官署称县廷。
县丞:县令属下地位最高的官吏,主要职责是协助县令处理一县政务,尤其是盗贼、仓库等事物,秩级一般为二百石或三百石。
亭长:汉代掌管一亭事物的低级官吏,由县令任命。主要职责是维护所辖亭部范围内的治安,兼有迎送来往官吏、递送官府文书等事宜,无秩级。
诸侯王:西汉初年,诸侯王有治理其国的权力,汉景帝中五年下令诸侯王不再有此权力,而由长安派出官吏来治理。
诸侯相:西汉初年叫丞相,和长安朝廷的名称一样。景帝收回诸侯王的权力后,改诸侯王丞相为相。
内史:诸侯王国内的官职名,职责是掌管诸侯王国内的行政。汉成帝时,省去内史一职,改由诸侯相掌管行政。
西 汉 二 十 等 爵 制 表
1 公士 11 右庶长 2 上造 12 左更 3 簪褭 13 中更 4 不更 14 右更 5 大夫 15 少上造 6 官大夫 16 大上造 7 公大夫 17 驷车庶长 8 公乘 18 大庶长 9 五大夫 19 关内侯 10 左庶长 20 列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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